盛浩偉/幼獅文藝 2016年6月號 第750期
說到林佑軒,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真的太自戀了,我簡直要喚他納瑟西斯。
明明他給我的第一印象不是這樣的——那時我剛上大學,結交了幾個在文學方面頗活躍的朋友,和他們聊天時,常常有意無意就被問:「你認識林佑軒吧?得很多獎,寫得很好」,好像我早該認識他似的,而一旦回答不認識,又總是被回以驚訝語氣表情,附贈一句:「下次一定介紹你們認識」,卻總是沒有下次。
二○○九年,那時辦了個兩岸青年文學交流營,對我們這些被標上七年級的創作者來說可算是一件決定性的大事:它讓我們這些七年級齊聚一堂,面對面相處,交流,真正產生一種共同的情誼——這講下去要岔題了。重點是,在那個營隊,我終於憑著名牌認出了林佑軒,不禁吃了一驚——原來這麼湊巧我們前一年就同修大學某堂課,早打過照面了,實在有緣。不過那時,我還沒認識到他的自戀,只覺得他個性三三八八的,愛找人拍照。
隔年暑假,我規劃出國去日本玩,到後來卻臨時缺一個旅伴,最後歪打正著問到林佑軒,他爽快答應,我卻沒想到這是一場另類「災難」。從坐飛機開始,他就自拍,落地,自拍,搭電車,自拍,走在人行道上,自拍,到飯店,自拍。原先還以為是難得出國的紀念心態作祟,後來晚餐時偷偷翻看他相機,噫,一個地方,一張臉,可以有至少十個角度,二十個表情,認真的景點還沒逛到一個,照片已有上百張;那更不用說後來安排的景點行程,被他的自拍耽擱得多嚴重。五日旅程下來,林佑軒在我心中的形象,早就跟文學無半點關係。縱使幾個月後,他那名震天下的〈女兒命〉得獎,還是挽不回半點形象。——這當然是戲語。
記得林佑軒的自戀,也跟他的小說有關。翻開《崩麗絲味》,那種花枝招展的文字、伶牙俐嘴的行文、嬉笑怒罵的修辭,看第一眼你就要被攫獲,看第二眼你就會笑死,不然就是氣死,因為典雅的被他歪成下賤的,但他又下賤得好典雅,你說這到底該譴責,該羨慕,還是該嫉妒?在他的小說世界裡,妒恨最真,醜惡即善,畸零就是美,至於現實世界裡享有無上權力的那些正典,則統統成了道貌岸然的小丑,只能連滾帶爬地離開舞台中央,把舞台的聚光燈留給他與他的同志族類。想想,要是沒有那麼點自戀的厚臉皮,哪有能耐把字詞把玩成這副德性?哪有自信顛倒現實,讓原先待在暗處的人都向光,都插上孔雀羽毛,華麗開屏呢?這根本是自戀的全面勝利,更是自戀達到的社會正義。
這是他了不起的地方了:他愛自己甚至缺陷,並且他擴展愛,愛那些跟自己有一樣缺陷的人;他以自戀,成就大愛。換句話說,自戀,卻不自我中心。
但說到林佑軒,在自戀之後,我第二個一定接著聯想到的,就是他每次把作品給我看,和我討論的時候,總是有股謙卑,有股畏縮。這很神奇。人們給你看作品,真心要你給意見的情況總沒那麼多,往往只是想要一兩句稱讚,或是炫耀:「看,我寫成這樣,你寫得出來嗎?」當你認真指出缺陷,他們往往見笑轉生氣,謝謝再聯絡;可林佑軒那姿態,那神貌,完完全全是真心覺得:這作品肯定還有些缺陷,肯定離美好、離真正的「文學」,還有段距離,但我看不出來,所以請你告訴我,請你務必告訴我——但我能告訴他什麼呢?我常常只能告訴他:噯,真的,這些沒你想的那麼糟啦(心裡則惶恐地想:拜託啊你得那麼多文學獎,有投有中;這麼多人肯定你,哪輪得到我來對你的小說指指點點?)而若偶然看出端倪,說上幾句,他必定認真傾聽,有時還會拿出小本子來筆記。
每次討論完之後,我總想,林佑軒的自戀是絕對的——想想看到底誰會在自己的小說集裡面附那麼多照片書封背後還有近全身照?重點是沒人買書是想看那個的呀!——可只有文學,凌駕了他的自戀。大概是,文學在他心裡,才是絕對的,有一個完美的理型在那裡,而他甘願臣服其下,甘願為了達到那個理型,拋棄自己。
水仙的希臘神話眾人皆知,美男子照到湖水,愛上自己,不忍離去,最後憔悴而死,死後化為水仙。但我想稱呼林佑軒為納瑟西斯,卻是因為他是反過來的——他天生是一株自戀到不行的水仙,可是文學渡化了他,到最後,這株水仙反倒煉成了最美最美的納瑟西斯。
盛浩偉散文集:《名為我之物》。